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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江苏保障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 二维码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以进一步推动土地要素保障机制创新,积极保障全省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为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通知》强调,要在坚持“谁占谁补”原则和落实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耕地占补平衡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强化省级统筹调控机制,加大补充耕地指标省配给力度,充分发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平台的基础作用,保障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积极支持交通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利用自有资金、自有土地垦造耕地,经验收后符合条件的补充耕地指标可直接用于交通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
《通知》指出,各级自然资源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交通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实施、监管中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双向互动的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交通建设的整体合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将年度用地需求告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开通“绿色通道”,共同推动交通建设项目的及时落地。 扫码分享本页面 |